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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改写法律 杀人犯终落法网

日期:2006-09-15 18:03:22  点击:  上传者:  来源:

邓洛普 双重危险是法律上一个相当重要的概念,也就是一个人不应该因同一罪行多次接受审判。

但是英国男子比利·邓洛普却成为英国修改双重危险法律后第一个就同一罪行被第二次起诉而且被定罪的嫌疑人。

邓洛普被指控在1989年11月谋杀了他的女友朱丽·豪格。不过他在90年代初两次被起诉,陪审团都无法就他是否有罪达成一致。

根据英国法律,法官在1991年邓洛普第二次审判结束后认定他无罪。

1998年,邓洛普因殴打人被判刑7年。在服刑期间,他向一名女性狱警承认自己确实是杀害朱丽的凶手,而且后来也曾向警方作出同样认罪。

按照英国已经有了800年历史的双重危险法律,即使警方知道邓洛普有罪,但是由于他已经因同一罪行受审并被认定无罪,检控当局也无权再次以谋杀罪名起诉他。

朱丽·豪格 因此检控官只是指控邓洛普在他前两次审判期间当庭撒谎作伪证,他被认定有罪并被判刑6年。

不过英国在2005年修改了双重危险法律,规定如果案情严重,而且检控方掌握确凿证据,则可以对曾经被判无罪的嫌疑人进行重新审判。

邓洛普是这项法律修改之后第一个被定罪的人。